青岛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: (一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; 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 (三)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
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?①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青岛市失业人员
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青岛市失业人员
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青岛市失业人员(自
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?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青岛市失业人员
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青岛市失业人员
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青岛市失业人员(自2019年12月起,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,发放期不超过12个月)
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、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,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岛市失业人员
1、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。
2、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,具体包括:
a、终止劳动合同的;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;
b、被用人单位开除、除名和辞退的;
c、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,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;
d、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,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;
e、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
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?劳动者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。
一、领取条件
1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;
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;3、已经办理失业登记,且有求职要求。
二、标准:个人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月数,可与本次新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合并计算,但累计总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。
目前,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,市南、市北、李沧、城阳、崂山、西海岸新区、即墨区是每人每月1337元,胶州市、平度市和莱西市是每人每月1211元;个人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由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按月为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。
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?申领条件
1.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;
2.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;
3.已经办理失业登记,且有求职要求。
发放范围
①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我市失业人员
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我市失业人员 (自2019年12月起,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,期限不超过12个月)
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、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,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我市失业人员
④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我市失业人员
失业金标准
七区(市南、市北、李沧、崂山、城阳、西海岸新区、即墨区)每人每月1719元;
三市(平度市、莱西市、胶州市)每人每月1557元。